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韶关人才工程”)精神,《“南岭团队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南岭团队计划”)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实施,现就《南岭团队计划》解读如下:
一、《南岭团队计划》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韶关人才工程》是韶关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的总抓手和切入点。“十四五”期间,围绕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全市从国内外引进或本土培育不少于100个南岭团队。
二、《南岭团队计划》的支持方向是什么?
引进和培育的团队,以聚焦韶关产业发展为目标,着重依托国内外知名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科研团队,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韶创业或设立科研平台,开展技术研究,实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三、《南岭团队计划》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类型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外实力强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知名科研团队,在韶设立的创新平台。
2.团队创办的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持股比例超过30%。
(二)团队成员常驻在韶人数不低于5人,其中核心成员不低于3人。
(三)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国内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显著业绩和成效。
(四)申报主体须承诺在注册5年内达成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
1.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其中一种类型认定。
2.实际投融资不少于5000万元。
3.研发总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4.企业年均税收不少于50万元。
四、南岭团队计划项目申报材料有哪些?
常年接受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结合的方式。申报材料如表1所示:
表1 南岭团队计划申报材料
五、南岭团队计划项目的评审流程是怎样的?
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单独对团队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南岭团队计划评审程序流程图
六、南岭团队计划项目的评审内容有哪些?
项目评审主要根据风险分析、团队能力、技术水平、产业化前景(市场规模)、资金投入与税收贡献和产业契合度等指标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和资助额度的重要依据。
七、入选的南岭团队项目可获得的支持政策有哪些?
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对取得产业重大突破、为韶关实现跨越式发展、支撑国家科技进步的团队,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支持。
对入选的南岭团队分阶段从团队获得的经费中予以支持,支持内容主要包括:
(一)人才津贴。从团队经费中为不超过3名核心成员提供人才津贴,不高于支持工作经费的50%,参照“丹霞英才计划”创新创业人才标准执行。
(二)科创经费。为团队提供科技研发和产业发展必要的科创经费。
(三)场地支持。可为团队提供约150-2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
对于产业发展前景广阔、科研成果转化能力突出的项目,在产业化过程中,除人才工程专项资金外,可协调市产业基金对有需求的项目予以支持,其中“一事一议”资助的团队可获得最高达1亿元的支持,并可进一步提供3000-5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支持。
八、如何分阶段支持入选的南岭团队项目?
(一)资金按4∶3∶3的比例拨付至项目单位,即成功立项后拨付首期款项40%,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30%,顺利结题拨付剩余30%。
(二)若项目进展顺利,超前完成合同计划内的各项工作任务,且考核合格的,可直接拨付剩余资金。中期考核不合格的暂停资金拨付,如中止项目,市科技局将追回项目资金,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如后续能在合同计划期限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且考核合格的,可按原定资助额度补齐,仍不合格的,终止资助协议。
(三)可按不低于工作经费总额的50%用于团队成员个人保障,其余经费用于项目科研、产业发展等方面。
九、如何做好团队项目跟踪服务?
(一)市县联动,市、各县(市、区)产业链招商队要主动对接落户本地项目,做好团队项目的申报发动等跟踪服务。
(二)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和验收结题工作。
(三)如获得“南岭团队计划”资金资助,原则上不调整团队成员、来韶工作时间、项目内容和预期取得的成果及目标。如个别团队成员确因特殊原因无法保障项目执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物色相同层次人员,向市科技局提交变更申请,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后替换人员继续实施。
十、《南岭团队计划》项目如何退出?
对南岭团队计划项目的退出采取分类管理方式进行。退出情形分三类:
(一)主动退出。团队或所在单位提出放弃入选资格或无法完成项目合同任务,主动向市科技局提出退出申请。项目主动退出后,三年内不再受理团队申报韶关人才工程。
(二)被动中止。在项目承担期间申报企业注销、团队离岗,并未主动提出退出申请,导致项目无法中期评估或验收,市科技局中止项目,追回项目资金。项目被动终止后,三年内不再受理团队申报韶关人才工程。
(三)取消入选资格。弄虚作假骗取立项资格的,或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取消入选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年内不再接受其申报韶关人才工程。
十一、本方案实施后,以往的人才扶持政策不再执行的有哪些?
本计划实施后,《关于印发<韶关市加快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及5个配套文件的通知》(韶市联〔2011〕6号)、《韶关市引进百名紧缺适用人才实施意见(试行)》(韶人才办〔2016〕3号)和《关于印发〈韶关市扶持产业科技人才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韶人才办〔2017〕6号)不再执行。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人才服务科),0751-8778329,8639562
相关链接:“南岭团队计划”实施方案